今年以来,福贡县纪委将监督关口前移,不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制定并印发了《福贡县关于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对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资金到位及监督管理使用情况和脱贫实效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以严肃的追责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同时,要求纪检干部加强扶贫领域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上情,熟悉下情,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出对策建议,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成立福贡县加强脱贫领域攻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作风不扎实、措施不精准的,存在“被脱贫”“数字脱贫”等违规行为的,一律采取责令整改和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六种方式进行问责,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共抽查了全县57个行政村,126户贫困户;成立了福贡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2个专项督查组,为大数据平台信息录入、脱贫攻坚领域刹风整纪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认真履行扶贫资金监督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好资金监督作用,为扶贫工作添智添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主动加强与组织、审计、财政、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对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实行“一案双查”,真正达到“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半年共开展开展7次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共抽查了49个贫困村,98户贫困户,约谈了14个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全面排查群众举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暂存”,让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全县57个行政村均公布了脱贫攻坚举报热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引导群众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精准监督。
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拍蝇”高压态势,紧盯扶贫领域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精准发力、铁面执纪,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决不饶恕。截至目前,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问责,共问责了4个部门5名领导干部。
紧盯扶贫、财政、农业、林业等涉及财政资金的部门,以纪律保障扶贫,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一起向基层延伸传导,通过拓宽线索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监督机制等有效途径,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发现违纪问题。在具体检查工作中把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等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事项。同时,认真做好全县扶贫资金项目跟踪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线索等方面,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视野,依纪积极主动查处扶贫资金项目方面的违纪问题,促进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安全高效、规范有序。
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保证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与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全力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及时掌握扶贫项目和资金动向,从源头上把好关,使扶贫领域资金安全运行。同时,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职,及时上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加大对典型问题的调查处理,不断提高执纪问责效率,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何建丽)